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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学院教师和学生学术不端“十不得”

发布日期:2026-04-24 浏览量:


为严守学术道德底线,规范科研治学行为,营造求真务实、严谨自律的学术氛围,筑牢学院科研诚信根基,结合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生培养实际,制定学术不端“十不得”准则,全体师生务必严格遵照执行。

(一)坚守科研诚信初心,恪守治学基本准则,不得抄袭、剽窃、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与工程科研数据;

(二)秉持求真务实精神,严把科研实操关口,不得伪造试验数据、编造调研资料、虚构工程科研结论;

(三)规范学术成果署名,恪守成果归属原则,不得未经许可冒用他人署名、虚挂合作者或不当侵占科研成果;

(四)严守论文撰写规范,尊重知识产权权益,不得照搬引用文献内容、一稿多投、拆分发表同一科研成果;

(五)恪守课题申报准则,坚守信息真实底线,不得在课题立项、成果评奖、职称评定中提供虚假学术材料;

(六)严守经费管理规定,秉持公私分明底线,不得虚报、冒领、挪用、侵占各类科研与学术经费;

(七)规范导学治学行为,履行育人科研职责,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无关事务、违规拖延毕业时间;

(八)坚守学术评审底线,秉持公平公正原则,不得在论文评审、成果鉴定、答辩考核中徇私舞弊、违规通融;

(九)恪守学术交流准则,杜绝不当学术往来,不得参与学术造假、代写代发论文等各类违规学术活动;

(十)严守学院治学纪律,维护学术尊严风气,不得纵容、包庇他人学术不端行为,漠视学术诚信违规问题。

全体师生要以本准则为行为标尺,时刻自省自律,自觉抵制各类学术不端行为,共同守护学院优良学术生态,助力学院科研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土木工程学院

2026年4月

 邮编:844008

 领导邮箱:tmgcxy@ksu.edu.cn

 学院纪委举报信箱:280803328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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